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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可以在流水线上“生产”?
一、装配式建筑行业要火了!
房子可以在流水线上“生产”,造房子像“搭积木”一样,国家还鼓励!天啊,这样过家家式造的房子技术达标吗?造好后敢住吗?
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资料图片
这个目标如何完成?
《意见》基本原则中提出:坚持分区推进、逐步推广。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划分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哪些是重点推动地区?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
哪些是积极推动地区?
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
哪些是鼓励推动地区?
以上两大区域以外的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
什么是装配式建筑?政策主要鼓励发展哪些装配式建筑?
《意见》在开头中定义: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同时,工作目标中还出以下任务: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由此可以看出,10年内要完成30%的目标,必须首先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监管体系,以此推动建成装配式建筑业全链,包括装配式建筑总体设计、施工、部品部件(依据不同材料还可细分产业,如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部品部件、现代木结构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装修、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等,在这个装配式建筑业全链上的企业应该要火了!但任重而道远啊!
二、装配式建筑业在我国发展现状
1.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十二五”末得到很大发展
“十二五”末,2015年是装配式建筑得到很大发展的一年。这一年,装配式建筑及建筑产业化的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不断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建筑产业化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深圳市率先提出,2015年起全市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全部使用产业化方式建造,并对存量土地(含城市更新项目)符合要求的项目则给3%的建筑面积奖励和放宽预售要求等优惠政策。
2015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指出,要推动装配式建筑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行动计划,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
上海要求,2016年上海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同时对装配式住宅项目的预售进度以及分层、分阶段验收提出了明确的意见等,均被认为是里程碑式的新规。
2016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2.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具有一定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2015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完成的我国首个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出台,意味着我国推行产业化建筑首次有了国家标准设计体系。
该体系第一次完整而系统地构建了适合于我国发展模式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体系,完善了顶层设计,为我国建筑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而从2016年1月1日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要负责编制的另一部业内重要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也已正式实施,该标准作为我国第一部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明确了如何衡量与定义工业化建筑,对规范我国工业化建筑评价,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3.市场主体——企业态度明显转变,促进了装配式建筑业的发展
早几年,对于装配式建筑业,市场普遍处于观望态度,而随着政府的号召,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试水产业化,但依然以民营企业为主,比如万科、远大住工、杭萧钢构等。但这两年以来,大型国有企业已经纷纷跟上脚步,加大了产业化投入力度,比如北京住总、中冶建设等。特别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还专门成立中建科技集团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建筑节能的发展。
“在各方的共同推进下,2015年全国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在3500万到4500万平方米之间,近三年新建预制构件厂大概有100多个。”住建部有关人士透露,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
经过“十二五”的大力推动,截至2016年1月底,全国已有56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11个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行业整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状态。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产业化的发展已经成为普遍趋势。
4.“搭积木”式造房子是真事!
“一遇到雾霾天,建筑工地是被要求停工的,但是我们不受影响,因为我们是在厂房里生产‘零件’,现场只是吊装而已。”西安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张满定介绍“搭积木式”建房子的优势,“预制混凝土构件是发达国家房地产开发的主流,也是未来趋势,简单说就是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像造汽车一样的造房子,将房屋分解为多个模块在工厂加工成半成品,运到工地现场像搭积木一样安装成高度稳固的房子。”
5.组装起来的楼房敢住吗——技术是达标的
拼插起来的房子安全吗,能建成高楼吗?西安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部部长杨保弟表示:“相比传统现场浇筑混凝土的湿作业模式,工业化生产的住宅施工速度快,品质也有保障,能彻底解决空鼓裂缝等常见质量通病。而且按照规定,80米以上的高层只能采用水平构建,也就是楼梯、楼板等。另外,国家和省上都有这方面标准,我们是按照8度地震烈度去设计和建设的。”
装配式建筑中柱与柱之间的连接采用“钢筋套筒连接技术”,该技术1972年传入日本,经过不断改进,现在最新技术是先在工厂将套筒(一种用于连接钢筋的配件)的一端与钢筋通过螺纹进行机械连接并固定,钢筋另一端在施工现场使用高强度材料灌浆连接(把浆液压送至建筑物裂缝,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抗渗性和稳固性)。这一技术在地震频发的日本经过多年试验,被认为安全可靠,可以在高层建筑中放心使用。
三、装配式建筑业发展的困惑
2016年,作为建筑产业化重要载体的装配式建筑转型大势已定,全面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迎来了不平凡的一年。
一方面,装配式建筑备受政府和行业关注,各项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各地全面推进;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投资持续低迷、建筑业增速创下新低……面对“喜忧参半”的现实,装配式建筑的前进之路必然不会一马平川。在新旧发展方式未完成彻底交替之前,“痛并快乐着”或将成为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新常态。
不难预见,随着《意见》等政策利好的持续,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将进一步扩大。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虽然10月之前,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向好,去库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房地产业投资增速与房屋新开工面积却在持续下滑。
且让人担忧的是,随着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成为趋势,不少企业一哄而上涌入建筑产业化领域,不仅扰乱行业秩序,还会造成新一轮产能过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预制构件运输成本高,构件厂的辐射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地。对于一些二三四线城市来说,本身的产业基础不具备优势,加上当地房地产库存压力已经很大,随着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尾声,在这种情况下再大肆新建构件厂和装配式建筑,市场如何消化成为问题。
同时,目前国家和地方还未出台明确详细的构件制作、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和规程,更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监管层面略显粗糙,对于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尤其是那些与之配套的产品和服务,好多都处于产品质量标准的空白区。并且,受成本压力影响,企业采用低价中标竞争方式,而中标后自身技术条件、生产硬件设施、资金支持、人员因素、配套产品选用等方面根本无法支撑完成项目,这样恶性竞争的结果会产生一系列的严重后果,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记者时宜)
四、《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
推动建筑产业化需要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资源整合,实现共同发展,任何一个产业的缺失和薄弱都会影响建筑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和发展速度。
要真正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政府应营造完善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体系,使政策措施和制度体系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相协调,培育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链。
一方面,要在建筑设计、部品生产、施工安装及验收、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建立建筑产业化的“游戏规则”。
另一方面,还要研究出台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发展规划和导则,制定和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和保障措施,逐步引导更多企业进入装配式建筑市场,形成可持续的市场运行机制。所以,《意见》针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实际,要求协同完成八大重点任务并努力保障实施。
1.要求完成八大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三是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四是提升装配施工水平;五是推进建筑全装修;六是推广绿色建材;七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八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提出四大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从税收优惠、土地供应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四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
【阅读链接】文件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发展装配式建筑,但建造方式大多仍以现场浇筑为主,装配式建筑比例和规模化程度较低,与发展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以及先进建造方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坚持分区推进、逐步推广。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划分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坚持顶层设计、协调发展。把协同推进标准、设计、生产、施工、使用维护等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效抓手,推动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工作目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同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二、重点任务
(四)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标准之间的衔接。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完善装配式建筑防火抗震防灾标准。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和方法。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五)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鼓励设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
(六)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产品品种和规格,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优化物流管理,合理组织配送。积极引导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提高自动化和柔性加工技术水平。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
(七)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应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支持施工企业总结编制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能,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
(八)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九)推广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并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安全、绿色、环保。
(十)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要健全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优化项目管理方式。鼓励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十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建设和监理等相关方可采用驻厂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完善装配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施工图审查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因地制宜研究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组织具体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结合节能减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在土地供应中,可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走出去”。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
(十四)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海外专业人才参与装配式建筑的研发、生产和管理。
(十五)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